北京市户口办理条件和要求

时间:2017-09-06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北京市户口办理条件和要求,欢迎阅读。

  办理条件

  国务院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全文

  入户北京的条件: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4、劳模入户北京:在北京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

  5、北京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6、华侨、留学生申请北京户口办理条件

  7、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办理条件

  8、北京夫妻投靠入户老人投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入农户

  9、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条件

  10、子女随父亲入北京户口办理条件

  11、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条件

  12、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条件

  13、北京寄养未成年人户口办理条件

  14、随军家属在京落户办理条件

  15、北京退兵在京入户条件

  办理材料

  北京寄养未成年人入户材料: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父母和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父母双方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父母由内地调往青藏高原工作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外)祖父母的,须提供当地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籍贯及出生地,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须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出证明;

  5、申请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外)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单位人事部门、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或查档证明;

  7、申请人父母在守岛部队、实验基地和总参三部前哨工作,要求将子女寄养在(外)祖父母处的,要有师级以上政治部门的证明;

  8、(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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