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城市户口医保如何办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办理条件
1、市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市区各类学校(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幼托机构)的在校学生、本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2、具有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由本人自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年内已经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之后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所缴费用也不退回。对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实行免责期的,其当年免责期内仍享受居民医保相应待遇。对于在参加居民医保期间又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次年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后不再执行“免责期”的规定。
办理材料及流程
1、已经参保(续保)的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和无锡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网点缴费(其中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缴费只能到发放养老待遇的银行网点缴费或由发放养老待遇银行从养老待遇中代扣代缴)。
2、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当年度未参保,此前年度曾经参保过)、0-18岁的少儿(非在校学生)以及10月1日至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未参加职工医疗)的人员,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凭人社所打印的缴费单和有效证件到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和无锡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网点缴费。
少儿首次参保时家长还应带上幼儿本人或携带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以便于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
办理地址
登记地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
缴费地址:参保居民可以就近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和无锡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的任一网点缴费。
办理时间
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
注:以下四类人员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在90天内办理: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失业人员从从失业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退休人员从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外地居民从户籍迁入之日起。
缴费标准
1、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520元,其中财政补助370元,个人缴费150元;
2、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470元,其中财政补助370元,个人缴费仍为100元;
3、市区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820元,其中财政补助470元,个人缴费350元;
4、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每人每年870元,其中财政补助450元,个人缴费420元。
可以补缴吗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参保时间)办理居民医保缴费的,可以办理补缴,但实行3个月的免责期。
即从实际缴费之日起算,90天以后才能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在12月21日至31日本人申请参保缴费的,从次年度的1月1日起起算免责期;当年度参保当年度的,从实际缴费之日起起算免责期。
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时间)办理居民养老缴费的,不能办理补缴,但可以在到龄退休的当月进行未缴年度的补缴,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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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
一、住院和门特
报销比例:
1、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
3、转出市区的,基金支付55%,个人自付4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基金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
注:1、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0万)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2、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在此基础上增加5万元;
3、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为90%,其费用与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最高限额。
起付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2、在市内、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学生少儿统一为300元/次、其他居民统一为600元/次;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
二、门诊
报销比例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
2、在市内、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统一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减半执行。
注:门(急)诊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超过1000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