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迁户口的手续办理

时间:2017-11-18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导语: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前迁户口的手续办理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篇一:婚迁户口手续办理流程

  一般办理婚迁户口手续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婚迁手续】

  1、产权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2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4、申请书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1、《户籍迁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2、落户申请书;

  3、迁入地村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4、“农嫁居”夫妻投靠人员,迁往农村落为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所在镇、乡、街道同意迁入的意见;

  5、申请人、登记(迁移)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6、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7、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8、其他有关证明。

  篇二:婚迁户口办理指南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在苏州一方的户口簿。

  3、(户籍在外地的)申请迁移人的户籍证明(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出具);或经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内页复印件(都必须注明户口性质)。

  3、结婚证。

  4、户籍在苏州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没办好《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农村没有商品房的可提供宅基地证。

  5、申请迁移人为非农业户口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且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盖章的无业证明(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无工作)。

  6、一方在苏州工作(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上面的公章要一模一样的。

  7、如果是迁女方户口的话,还需提供迁入地街道计生办盖章的在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国家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迁入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苏州市计划生育服务卡》。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与迁入地的派出所查询是否需要其他补充材料。

  办理程序:

  1、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的派出所递交材料,并由户口在苏州的一方填写《户口申请表》(派出所提供)。

  户口申请表上要填写迁移方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需提前准备好。

  2、如果材料没问题的话,一个月左右就能拿到《准予迁入证明》(办好时派出所会电话通知你的)。

  领《准予迁入证明》时,夫妻其中一个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去派出所领就可以了。

  3、然后,由迁移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原籍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

  3.1 《准予迁入证明》(派出所将收缴原件)。

  3.2 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派出所将收缴原件)。

  3.3 身份证。

  3.4 结婚证。

  注意要尽快去办理,因为《准予迁入证明》是有有效期的,从打印日期起四十天内有效。

  去办理前建议先查询一下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是否上班,比如有些地方的每月最后一工作日下午需要进行人口统计,该时段暂停户政业务办理。

  4、携带以下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4.1 《户口迁移证》。

  4.2 户籍在苏州一方的户口簿。

  4.3 身份证。

  4.4 结婚证。

  请尽快办理,因为《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

  5、户口迁移完毕,半个月后才能办理新身份证。

  6、办理身份证时,需穿着深色服装,携带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到派出所当场拍照办理。

  附:

  关于无业证明

  申请迁移人为非农业户口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且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盖章的无业证明(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无工作)。

  街道办或居委一般都会帮你出具的,只要带身份证及户口簿去办理即可。但难点在于要区/县以上劳动部门盖章,这个劳动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没有关系的话,很多地方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不会给你盖章的,上网搜索一下,很多人都在抱怨这个问题。

  拿到了一个“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章,没拿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章,派出所说不行,他们只是负责收材料,是由区公安分局来负责审批的,叫我们拿无业证明去公安分局给户籍科的人看看是否可以,不然他们收上去也没用,分局的人看了说可以,叫我们把材料送去派出所,然后她用公安系统的内线电话给派出所打电话。

  所以,如果你的无业证明确实拿不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盖章的话,就跟区公安分局户籍科联系,看他们能不能帮你们解决。派出所也不是故意为难你,毕竟审批不在他们那里。

  也可以尝试打电话给苏州公安局户籍科(0512-65218294),让苏州方面跟你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

  关于户籍证明

  现在的户口簿和户籍证明上的户口性质都是统一改为家庭户或集体户了,没有以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说法了。

  如果迁移人是集体户或非农业户口的话,这个问题不大,只是要再提供一份无业证明。

  但如果迁移人是农业户口的话,户籍证明上就要派出所工作人员帮你手写注明为农业户,然后再在手写的字上另外再盖个章(但不是所有地方的派出所工作人员都愿意帮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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