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技能入户要具备的八大条件

时间:2017-05-07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一、对象:

  凡持有广东省或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取的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和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其中高级工按广州市准入条件规定的49个紧缺工种范围,技师、高级技师不受限制。

  二、年龄:

  技师和高级工在35岁以下,高级技师在40岁以下。

  三、有住所:(下列条件之一)

  1、有广州市房产(不包括从化、萝岗、增城);

  2、单位集体户:

  3、投亲靠友及租屋,必须要业主出具准迁入证明及与房管局签订三年租赁合同证明。

  四、学历:

  技师和高级工在高中(中专、中技)以上,高级技师没要求。

  五、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必须是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六、缴交社保:

  技师、高级技师满一年以上;高级工满三年以上。

  七、岗位工种:

  连续就业期间实际从事的岗位(工种)与职业资格证书中的考核职业(工种)相一致。

  八、婚姻:

  1、未婚:提供民政局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和街道计生证明。

  2、已婚:高级技师配偶一方在广州有工作单位,购一年以上社保纪录,可随迁可不随迁(需由不随迁配偶本人写《单方调动意见书》),计划内生育子女可随迁。技师及高级工配偶双方的职业技术等级必须是同等条件,不能单方申请,(高级工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的44类紧缺工种范围),计划内生育子女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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