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落户标准及方法指导

时间:2017-05-07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2015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昨天,市教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联合公布201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进沪就业申请居住证、申办本市户籍的两个办法。办法显示,上海还有105个紧缺专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能获得为吸引技能人才而设立的居住证积分。

  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生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首次明确,2015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且用人单位须作为申请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具体评分办法将另行公布。

  在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方面也较往年有所变化。根据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在沪就业,须缴纳6个月社保后,由个人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获得居住证后,再由单位为其申请居住证积分。时间上虽然有所延晚,但从宏观上来说,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学历层次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都能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针对应届毕业生设立的居住证积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和居住证积分受理办法显示,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居住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对于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同时,2014年有105个紧缺专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还能获得为吸引技能人才而设立的居住证积分。昨天,这份紧缺专业目录一并公布,包括农业技术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航运输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电力技术类、市政工程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表演艺术类等大类。

  市教委表示,2014年,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人数占比超过60%。上海将继续引导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为主渠道,直接落户的方式将更多用于引进上海实施国家战略、建设“四个中心”和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紧缺急需人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从上海高校和外省市高校共引进2013届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3.85万人。其中,直接落户1.85万人,占48%;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约2万人,占52%。办理居住证已成为毕业生进沪就业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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