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已满16周岁并在深圳市居住30天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此外,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2、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后符合《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之一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申请直接转为《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后,持证人再次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以通过系统自动恢复相关的使用功能。
办理材料
1、《深圳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下载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
4、其他相关材料:
(1) 以从业为条件申请办理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合法注册单位应当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为申请人办理就业登记并购买工伤保险,并在《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新办或类型转换申请。
(2) 以拥有物业为条件提出申请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3) 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为条件申请办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发给人才类居住证、海外人才类居住证。(办理详情参考附件)
(4) 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为条件提出申请办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
(5) 以学习为条件提出申请办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办学机构可以在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申请《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报子系统》录入账号,集中录入申报申请人信息。
(6) 申请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20至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还应提交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办理流程
【个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
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3、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温馨提醒: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用人单位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3、在深圳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深圳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深圳市居住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深圳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息。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6、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7、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全日制办学机构办理流程】
1、全日制办学机构经办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所辖地受理点填表开户,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全日制办学机构的就业人员按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方式办理)。
2、到所辖居住证受理点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分发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表,同时在表格背面粘贴相关材料(不能独立完成填表的学生可由家长或老师代填,代填人须在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处签名),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3、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电子数据,打印办证人员名单。
4、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及办证人员名单,按办证人数统一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2、有效期:最长为十年;
3、办理费用:首次办理免费,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缴纳20元工本费。
温馨提醒:
深圳市居住证的转换和终止功能均为系统后台自动进行,为保障自身权益,请广大持证人在日常注意查询、确认所持居住证的证件类型、首次办证日期及有效期截止时间等相关信息,并在有效期截止日期前及时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