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时间:2017-10-31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1、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

  需要出示以下材料:

  (1)广州市人事局同意调进的复函原件;

  (2)接收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向广州市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批复文号、本人及随迁家属迁出和拟入户的详细地址和户口登记机关);

  (3)学历、学位、职称等有关证件原件;

  (4)申报材料时已办理并附了学历、学位鉴证的人员请同时出示相关鉴证原件;

  (5)已婚人员其中一方调入,请同时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

  (6)已婚同调人员请同时携带结婚证原件;

  (7)已婚人员其中一方属广州市户口,请同时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证、广州市户口簿原件;

  (8)离异人员,请同时携带离婚证原件,有子女随迁的需出示子女判决的有效证明原件。

  2、办理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请携带上述需要出示的材料、相关证件验证原件和《广州市区入户卡》一式两份,前往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西湖路88号)办理证件复核和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注:据广州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关于验证复核来市入户人员所持各种证书的通知》(穗控办〔2004〕4号)的要求,到综合办证厅办理证件复核的人员均要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等证书和验证证明原件,具体情况请咨询市控人办,电话:83116370、 83116199、83113701。)

  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和《广州市区入户卡》第一联(具体要求请咨询拟迁入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前往现户口所在区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办理流程图。

广州市户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