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集体户口孩子入户须知

时间:2017-11-20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办理条件

  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父母的户口簿

  4、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5、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书

  办理流程

  1、征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

  2、携办理所需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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