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规范的《户口迁移证》;
2)《新生录取名册》;
3)《新生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通知书要求盖有录取学校的公章和省招生办公室印章的);
4)迁入地《户口簿》。
办理程序:由各招生学校持上述资料统一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需要办理身份证的,要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
户口迁移证补办
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
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
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
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