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单独二胎政策及办理流程和材料

时间:2017-11-29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清远市单独二胎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2、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

  清远市单独二胎申请办理流程

  1、携带完整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清远市单独二胎政策对象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适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3、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并在我省提出按“单独”申请再生育的,应以我省规定的标准予以确认。

  4、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胎。批准再生育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5、按《广东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粤人口计生委〔2010〕106号)规定领取奖励的“单独”夫妇,如符合再生育条件,可申请实施输卵(精)管复通手术。自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发放奖励金(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清远市单独二胎政策及办理流程和材料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