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户口迁出办理

时间:2018-01-07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办理条件

  1、户主迁出

  2、迁出省外

  3、集体户口迁出

  办理材料

  1、户主迁出的,应同时提供变更户主所需证明,重新确立新户主,并相应调整同户人员之间的家庭关系。

  2、迁出省外的,需要注明户口性质的,根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前的历史记录认定。

  3、集体户口迁出材料

  集体户口成员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申请迁出:

  (一)在市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在本地有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

  (三)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被开除人员等已离开工作单位回原籍或配偶、子女处居住的;

  (四)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的;

  (五)企业倒闭、职工下岗自谋职业、外出务工、经商的。

  集体户口申请迁出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移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

  (三)与父母、夫妻、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宿迁市府苑派出所

  地址:豪城西巷

  电话:(0527)84354620

  宿迁市富康路派出所

  地址:富康大道358号

  电话:(0527)84354860

  井头派出所

  地址:彩塑路15号

  电话:(0527)84354380

  幸福路派出所

  地址:八一中路29号

  宿迁市洋北派出所

  地址:仙女北路附近

  电话:(0527)84354990

  古楚派出所

  地址:苏州路111号

  电话:(0527)843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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