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落户杭州人才市场办理

时间:2018-01-08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东新路155号(和平广场东南面) 85167735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公安局有关通知精神,对2012年高校毕业生落户杭州人才市场按如下指南办理:

  一、落户对象:

  1、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落实就业单位,在杭州市人才服务局办好接收手续(下同)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意愿在杭州工作, 办好"先落户、后就业"接收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3、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办好接收手续的应届学历文凭教育(非在职)毕业生;

  4、已办好接收手续、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营业执照注册人);

  5、原派遣地非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后,经办理就业调整,改派至杭州市区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落户材料(均须提交原件):

  1、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原籍的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须回原籍迁户口,下同)、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2、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签约期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并由社保局出具的《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如系第三类落户对象须在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或街道出具未婚证明)

  3、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税务登记证、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除照片和户口迁移证外,在提交原件时均请复印在A4纸上(合同有多页可复印首页和末页),落户时交派出所存档备案。

  三、落户程序:

  1、办理落户前毕业生通过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首页"到档查询"查看,有到档记录同时具备第二条公布的材料即可办理落户。

  2、准备好落户材料到杭州人才市场审核并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交纳管理费,领取落户通知书,到下城区文晖派出所办理落户。市外迁入的须同时办理杭州市第二代身份证。

  四、其他事项:

  1、杭州市区有亲友家庭可挂靠户口,或已购房子并取得房产证的,可参考本指南落户材料直接往所在派出所落户。

  2、落户材料中报到证、劳动合同和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显示的单位名称须一致,不一致要通过办理就业调整等方式,实现为一致。

  3、《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期限至年底均有效。《户口迁移证》所载内容如有涂改、修改一律视作无效,须重新完整打印。

  4、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出具学校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5、落户本市场人员须亲自签订托管协议、挂靠人员承诺书、婚姻及生育信息卡,并告知有关事项,须本人前来,谢绝代办。

  6、为避免错过落户时间而给本人带来一定麻烦,请在规定时间内落户,以免对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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