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户口分户登记指南
办理地点:
各地公安派出所(户证办理中心)
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
审批程序:申请—核查—办理
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证明;
2、申请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宁波户口立户登记指南
办理地点:
各地公安派出所(户证办理中心)
办理条件: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符合立户条件的。
审批程序:申请—核查—办理
申报资料:
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
2、申请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备注说明:
1、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2、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3、未成年人一般不能单独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