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出国人员所生子女户口登记须知

时间:2018-01-15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在我省,本人出生在国外、具有中国国籍、现居住我省且未满18周岁的,随父或者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申报资料:

  1、父(母)的申请报告

  2、本人的出生证明(非中文出生证明,需提供经公证的翻译件)

  3、本人及父母入境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

  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

  5、对最后一次回国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人员,经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系统核对入境记录后,可由辖区派出所认定为具有中国国籍

  6、对国籍、身份等难以认定的,由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认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 15工作日

  办理部门: 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蒲州派出所,状元派出所,瑶溪派出所,海滨派出所,永中派出所,永兴派出所,灵昆边防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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