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华侨国外所生子女户口登记

时间:2018-01-18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办理条件

  1、具有华侨身份

  2、福建省户籍人口

  3、在国外所生子女

  4、父母双方户口已注销

  办理材料

  1、设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来闽定居证》;

  2、国外出生证明;

  3、父母《户口注销证明》;

  4、父母结婚证明。

  5、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与落户人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全市各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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