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出国(境)定居、法院宣告失踪或长期失踪已在派出所登记半年以上,查无实人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由本人、亲属、委托人、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办理材料
(一)、死亡户口注销的: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死亡证明;
3、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民应征入伍的:
1、入伍通知书或部队证明信;
2、入伍人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
1、凭出国定居证明或加入外国籍的相关证件(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
2、《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
3、《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
(四)、法院宣告失踪的: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关系人须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有关证件。
办理地点
桥西分局
地址:桥西区兴华街9号
联系电话:85188888
中山派出所
地址:永安街51号
联系电话:87023587
裕西派出所
地址:工农路90号
联系电话:87027162
合作路派出所
地址:迎春巷4号
联系电话:87046454
联盟路派出所
地址:联盟路小区西雅园19号
联系电话:87771846
北苑派出所
地址:中南路11号
联系电话:87700058
桥东分局
地址:桥东区长征街46号
联系电话:85188900
胜南派出所
地址:汇华路8号
联系电话:86128014
彭后街派出所
地址:元南路普园街
联系电话:86103674
建安路派出所
地址:建设大街东货场对面
联系电话:87281357
胜利北街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