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农业户口情况

时间:2017-09-26 我要投稿

  天津取消农业户口的情况是天津市人民最为关心的热点,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天津取消农业户口情况,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天津取消农业户口一

  3月21日下午,天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天津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天津市《户改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并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在严控天津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优化人口结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和改善民生,制定完善农村产权、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意味着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将退出天津的历史舞台。长期以来,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被附加了过多的福利待遇差别,天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也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

  此前曾有专家表示,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依然存在。而相对非农户口而言,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就是享有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权利,虽然改革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的户籍壁垒,但农民对于土地依然患得患失。

  对此,天津市提出,要制定完善农村产权、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在2014年发布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国务院也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此外,天津市《户改意见》提出,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和改善民生。

  天津取消农业户口二

  昨日,本市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优化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意见》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实现户籍登记“一元化”。本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并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二是在严格控制本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优化人口结构。按照2015年本市推出的“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将落实人才集聚战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深化人才引进“绿卡”制度作为优化本市人口结构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固化。放宽迁津落户政策,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城镇落户率。同时,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前提,实现本市户籍人口在全市范围内自由迁移流动。

  三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对居住证持有人实行同城待遇。自2014年本市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使居住证持有人阶梯式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就业扶持、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接下来本市将进一步落实完善居住证管理和积分落户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存量常住人口在津落户问题。

  四是优化和改善民生,保障本市居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保障、公共服务财力保障,以及城乡居民统一医疗卫生服务、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保障、住房保障等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确保实现户籍制度改革“以人为本”的目标,真正让人民群众实现“获得感”,共享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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