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取消农业户口2016

时间:2017-09-27 我要投稿

  2016河南取消农业户口。河南省日前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迁移过程中农民的利益须予以最大程度保障。河南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与此同时,河南还将支持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以及探索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的有效形式。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之后,河南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也即未来基本公共服务则与居住证、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互挂钩。根据意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河南规划,到2020年,将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

  近日,河南省相关部门表示,2016年下半年将出台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引发社会关注。1月30日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一周年。目前,全国已经有20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与国务院相衔接的改革意见。根据新的意见,积分落户制度正成为特大城市严控人口的“标配”政策,而居住证的“权利清单”也开始显现雏形。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对于有序推进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秉承“四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自愿、分类,坚持存量优先、有序引导增量,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的落户,同时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着力提高县域城市(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

  进城农民在哪儿落户?《意见》提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按照建制镇和小城市、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以及省会城市四个层次,实施相应落户政策,对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全面放开”。

  按照这一政策,农民工只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即可在县政府驻地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省会城市郑州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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