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须知

时间:2017-05-23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迁入户口要知道些什么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户口迁入须知”,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新生户口迁入

  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迁移户口。因退学原因办理户口迁移的,须凭退学证明办理。

  二、迁移地址:有以下三种方式

  1、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大学

  2、西校区入学的学生可写: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3、东校区入学的学生可写: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以上三种迁移地址都可,但无论是东西校区入学,最好用第一种。

  三、新生户口办理手续

  1、决定迁移户口来学校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照片背后写明姓名和学院,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上角),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学生迁移户口时,必须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登记内容,凡登记内容有缺漏或与本人情况不符的,必须当场咨询户籍工作人员或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否则不能办理入户。

  四、学生户口迁移证上核对内容如下:

  1、《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栏目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

  2、《户口迁移证》上是否盖有公安派出所或迁出地公安户政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各栏目登记的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出生地一定要齐全清晰准确;籍贯一定要填写到县(市)。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入学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的,必须及时同保卫处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解决。

  2、在《户口迁移证》正面的右上角注明本人的所在学院名称和学号。

  3、由于学生入学时户口的办理需要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学生办理银行业务、保险业务、邮局相关业务都需用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为此,建议学生交《户口迁移证》前保留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入学一个月后,按保卫处通知要求办理身份证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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