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社会常见的现象,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关于户口迁移的知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投靠类(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办理户口迁移公民需要持迁移申请书、《结婚证》或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接受落户证明等办理。
二、购建住房类
公民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住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可在房产所在地落户。需持申请书、购建住房人及随迁直系亲属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关系证明、房产相关证书、接受落户证明等手续办理。
三、招商引资或兴办实业类
公民招商引资或投资兴办实业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实业所在地落户。需提供申请书,户籍证明,招商投资证明,单位证明,合法居住证明等手续办理。
四、机关、团体单位合法聘用人员类
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聘用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需要材料:申请书,户籍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单位聘用证明,交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接收落户证明。直系亲属随迁的需出具合法居住证明。
五、录用公务员或干部工人调动类
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干部、工人凭以下手续办理。[1]招工:劳动部门招工手续、《城镇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审批表》、单位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招录公务员:人事部门的批准手续、单位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3]干部、工人调动: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六、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类
大中专(技校)学生毕业后,应及时到本人具备落户条件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落实单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派遣手续、户口迁移证、接受单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处落户的,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未落实工作单位农村生源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回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公安派出所为其出具《落户证明书》,由本人交本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拒绝接收。
升学未迁移户口的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就业后,本人需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原籍公安机关可凭毕业生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和单位接收证明函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使用《户口准迁证》。
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到大中城市正式就业,但由于达不到当地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不能落户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或就业单位出具暂不能落户的证明。毕业生可持该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到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中的“迁往地址”栏,回原籍或父母处落户。
与单位解约后重新就业,不符合现就业单位落户规定,毕业生可凭用人单位解约证明、现就业单位或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暂不能落户的证明等申请到其父母户口所在地申请落户;
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人员,凭学校批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凭学校批准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录取新生迁出户口后,未入学需要落户的,凭原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本人申请,录取通知书、未落户证明等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专升本学生凭专升本报到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到原学校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凭专升本报到通知书、专科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生本科录取新生名册》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七、部队转业干部类
部队转业干部持军转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入伍前的注销户口证明、单位证明办理落户;转业志愿兵持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士兵退出现役证》、《接受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单位证明;退役士兵落户需持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士兵退出现役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登记。在办理军转干部及复退军人落户登记时,要查验《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八、民营企业聘用人员类
民营企业聘用的人员凭申请书、户籍证明、企业纳税证明、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暂住证明等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