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不知道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哪资料,以至于来回跑趟,着实浪费时间。今天小编就把所有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资料整理出来,以方便大家办理。
---新生婴儿入户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薄;
3、结婚证;
4、新生儿血型化验单。
---非婚生育的婴儿入户
1、书面申请(写清其非婚生育的事实);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亲或母亲户口薄;
4、新生儿血型化验单。
---死亡人员注销户口
1、户口薄;
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3、社区证明;
4、死者居民身份证(收回)。
---常住人口迁入
1、大(中)专毕业落户的凭省/市院校毕业生分配文件、接收单位证明、本人血型化验单、一寸彩色照片及户口迁移证。无接收单位的凭家庭户口薄落户;(如家庭户口薄中无迁入者本人户口迁出注销记录,还需提供本人与家庭户口薄中户主的关系证明信)。
2、因购房(工作调动或投靠搬迁迁入、婚迁迁入、“农转非”或“非转农”) 迁入落户的,持准迁证、迁移证、本人房产证明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本人与投靠方关系证明)、血型化验单、一寸彩照落户。
3、转业退伍军人落户:持转业证、复员证,军转安置办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本人原籍户口注销证明,血型化验单、一寸彩照;到分局治安大队签字盖章后派出所办理落户。
4、异地转业干部落户:转业证,区级以上安置办文件,接收单位介绍信,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本人原籍户口注销证明、血型化验单、一寸彩照;到分局治安大队签字盖章后派出所办理落户。
5、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凭出狱出所证明、原家庭户口薄、乡镇街办证明、血型化验单、一寸彩照、到分局治安大队签字盖章后派出所办理落户。
6、公民收养子女落户:凭收养人书面申请、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血型化验单、;到分局治安大队签字盖章后派出所办理落户。
7、出国人员回国恢复户口:凭护照、单位介绍信、本人申请、一寸彩照、血型化验单办理落户。
---常住人口迁出
1、大(中)专院校招生的,持家庭户口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办理。
2、迁出城区以外的,应持家庭户口薄及迁往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准迁证》办理。
3、城区以内签转的,持家庭户口薄及签转原因相关证明办理。(全户迁出户口各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缴销居民户口薄)。
---分户合并户
凭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庄基证)或村委会介绍信,户口薄,本人申请书办理分并户。
---补入遗漏
本人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户口薄、身份证原件或原始常表)、单位(乡、村)或人事部门证明、责任区民警调查材料三份等,经派出所审核,填写《布鲁审批表》,上报分局治安大队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同意后,派出所录入资料。
以上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在自己所在管辖范围的派出所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