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办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时间:2017-08-06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毕业了,各种证的办理会让人觉得很烦。小编整理的报到证办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仅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查阅。

  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院系领取后应延中间虚线裁开,将蓝色联(本科)或粉色联(研究生)发放给毕业生本人,白色联(就业通知书)是重要归档材料,须放进毕业生档案随档案转寄。

  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应仔细核对报到证的内容,例如“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报到单位名称、报到地址”等,如有错漏请及时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更改。请勿在《就业报到证》上擅自涂改。

  毕业生应按照《就业报到证》上的要求,在有效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故不报到或延迟报到的,属个人原因,学校不负责更改《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如有问题,请拨打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

  户口

  户口未迁入学校,又需要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应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接收函,到目前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已迁入学校,暂未取得《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应凭《就业报到证》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针对国内升学的毕业生,下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校区(校园)保卫部门领取户口卡及证明材料,前往辖区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南校园毕业生(珠海校区毕业生户口在南校园)可委托保卫处综合科办理,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到证或者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注明具体的迁移地址,10天左右可办好,需本人或者委托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到保卫处综合科领取迁移证。

  北校园和东校园的毕业生可委托他人办理(保卫办不受理委托),须提供委托人亲笔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校园或者东校园保卫办领取户口卡及证明材料,前往辖区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或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有误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校园)保卫部门办理更改手续。毕业生未领取的迁移证,请各院系在一个月内返还各校区(校园)保卫部门。

  户口迁移如有问题,请拨打各校区(园)保卫部门电话:。

  档案

  已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请在报到3个月后查证档案是否顺利寄达。若档案接收单位未接到档案,应及时向学校学生档案室查询档案去向。学生档案室电话:

  温馨提示:承寄单位仅保留档案转递寄送凭据一年,一年后,将无法通过承寄单位追踪档案去向。请学生及时查询、追踪自己档案的去向。

  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相关部门报到。详情可登录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回生源地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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