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时间:2018-02-12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前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限内将户口迁移证转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户口迁移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户口迁移证遗失应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申请补办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提出户口迁移证补办申请;

  2、所在单位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

  3、户口未落入证明(户口拟迁入地派出所出具);

  4、遗失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户口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

  【户口迁移证丢失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按照以上规定,你的户口迁移证因为搬家的原因丢失了,你只能回原办理迁移手续的公安机关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该有当年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否则你的黑户问题不会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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