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时间:2018-04-28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办理对象

  需户口迁移人员

  办理条件

  符合政策规定的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无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公安派出所)→审核、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审批(县级公安机关)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户口迁移3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例:清城区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AM8:30-12:00,PM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8号区方正二街

  联系电话:

  0763-3377499

  交通指引: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7路 到 市环保局 下车步行189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 到 市公安局 下车步行283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11路37路 到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车步行419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5路37路7路 到市检察院 下车步行438米 乘坐105路311路 到 市审计局 下车步行489米

  收费标准:

  免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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