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符合专业人员和组织调动落户条件
办理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 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长沙不同人群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提交申请。
2.窗口受理
公安局派出所工作人员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并且开始受理。
3.现场审查
公安局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确认无误后同意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4.办理领证
申请人在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到申请机构领取户口簿等证件。
办理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派出所
长沙市天心区派出所
长沙市岳麓区派出所
长沙市开福区派出所
长沙市雨花区派出所
长沙市望城区派出所
长沙市浏阳市派出所
长沙市长沙县派出所
长沙市宁乡县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