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户口迁出办理须知

时间:2017-11-30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办理条件

  1、 韶关常住户口人员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2、 韶关常住户口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3、 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韶关户口迁出办理须知

  办理材料

  1、 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1)入学迁出

  a.《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b.《户口迁移证》原件。

  (2)毕业后因工作迁出

  a.《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b.《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c.《户口迁移证》原件;

  d《录用通知书》或接收单位证明。

  2、 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1)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原籍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准迁证》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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