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户口迁入

时间:2017-12-16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迁入条件

  1、苏州户口迁入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7)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1)至(3)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2、苏州市其他迁入条件

  办理材料

  1、购房落户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

  (3)户口簿(经核查不能准确反映迁移人真实户籍情况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4)参保证明(参加园区社保的,扔需提供园区公积金纸质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

  (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须提供)

  (7)独生子女证

  2、投资落户

  (1)身份证明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参保证明(参加园区社保的,扔需提供园区公积金纸质证明)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7)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9)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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