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户口迁移事项

时间:2017-12-17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苏州户口迁移手续须知

  您可直接携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另外,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

  苏州户口迁入流程

  办事指南:

  理由正当,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地点:

  迁入地派出所

  苏州园区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相关事项

  受理方式:窗口受理

  办理对象:在园区单位就业并具有苏州市区(含吴江)户籍的人员迁至现单位集体户口者

  提交材料:

  1、落户申请(本人书面申请并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由原户籍地派出所打印)

  4、可随迁对象:户籍与本人为同一派出所的直系家属(落户申请上注明并单位同意)

  服务流程:

  1 、申请人本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3号窗口;

  2 、窗口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开具《市内户口迁移单》;

  3、 申请人本人持《市内户口迁移单》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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