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户口迁移手续须知
您可直接携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材料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另外,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
苏州户口迁入流程
办事指南:
理由正当,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地点:
迁入地派出所
苏州园区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相关事项
受理方式:窗口受理
办理对象:在园区单位就业并具有苏州市区(含吴江)户籍的人员迁至现单位集体户口者
提交材料:
1、落户申请(本人书面申请并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由原户籍地派出所打印)
4、可随迁对象:户籍与本人为同一派出所的直系家属(落户申请上注明并单位同意)
服务流程:
1 、申请人本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3号窗口;
2 、窗口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开具《市内户口迁移单》;
3、 申请人本人持《市内户口迁移单》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