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无锡三投靠入户
2.无锡人才引进入户
3.无锡随军家属入户
4.无锡毕业生入户
5.无锡购房入户
6.无锡投资人员入户
注:1.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引资、务工等原因申报户口迁入的,应当符合迁入地户口准入条件。
2.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籍迁入的,应尽量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无法核查且申请人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办理材料
a 本人申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简历、现单位、现户口所在地、随迁人员情况等);
b 单位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号、住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情况,最近连续三年经营业绩和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迁入人员简介、单位意见等);
c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d 申请配偶随迁的附结婚证和县以上人社及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随迁未成年子女附关系证明;
e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物业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f 与用人单位所签劳动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