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户口三投靠入户材料
一、无职业夫妻投靠
(一)非农户(农户)投靠非农户:本市非农业户口者与市外非农业户和农户人员结婚(非农户持无业证明)投靠为非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无业证明(农户无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二)农业户口投靠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4、村委会介绍信;
5、宅基地证明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
二、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1、父母书面申请;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子女户籍证明;
4、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前置条件:外地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在我市的成年子女。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退休或无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