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户口迁移办理

时间:2017-12-24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办理条件

  1、南通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南通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南通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南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火车站派出所

  地址:苏皖宾馆附近

  电话:(0513)87144110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区分局文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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