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申报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申报申请;
(二)出生医学证明或儿童出生保健卡( 1996年1月1日前);
(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南通市新生儿报户口需要的证件
南通市新生儿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户口簿册。
南通市新生儿报户口流程
南通市新生儿报户口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进行户口登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