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说明: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
办理条件
居民户口迁移
1、居民或职工家属城镇户口迁移
2、居民或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户口迁移
3、成建制单位搬迁户口迁移
4、征用土地户口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办理材料
一、居民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二、学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落户申请书
3、新生入学通知书
4、毕业生办理需提供毕业生派遣证
5、退学、转学的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6、集体户口转家庭户
(1)集体户口簿
(2)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地点
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分局
榭中派出所 地址:大榭西岙 电话:86777111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
办证中心 地址: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87738550
宁波市公安局东钱湖分局
东钱湖派出所 地址:东钱湖镇钱湖南路16号 电话:8836670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8:00
周六:(5-9月份)08:30-11:15,14:00-18:00;(10-4月份)08:30-11:15,13:30-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宁波市老三区内户口迁移证办理,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核者,可即时领取;
2、宁波市老三区以外办理户口迁移证,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核者,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