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时间:2018-01-14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办理条件

  1、温州市内户口迁移

  2、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温州户口迁移的办理材料面向不同的迁移类型人员是不同的,具体的办理材料请查看下面的子文章。

  温州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市内迁移

  城市居民因婚姻嫁娶、分(购)房等原因需要办理市内 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居 民身份证及迁移人的照片(16周岁以上者每人交一张一寸黑白 大头照),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和迁入手续。

  温州市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大中专学校录取学生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招生(须调查核实)的研究生,凭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公安部门凭盖有高等学校公章和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没加盖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 用章的入学通知书(含省外高校来我省招生的), 不作为办理 户口迁移的依据。

  〈3〉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安部门凭盖有普通中专学校公章和浙江省招生办公室中专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 生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未加盖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中专录 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含省外中专来我省招生的),不 作为办理户口迁移的依据。

  〈4〉凡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的收费走读、不 包分配的学生,和各单位委托的代培生,在校期间的户口关系 与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样对待。

  〈5〉技工学校从农(渔)村招收的学生,公安部门凭浙江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国家计划内“农转非”招生录取 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被军校录取的学生,公安部门凭录取通知书注销户口,不发户口迁移证。

  〈7〉被宗教院校录取的学生,入学期间一律不迁户口。

温州户口迁移办理指南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