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汇总

时间:2018-01-15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1.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市区:

  随军家属。

  家属本人要求随军落户报告;《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干部随迁家属、子女名单;干部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房屋调拨单或其他房产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2.工作调动户口迁入市区:

  工作调动人员。

  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调令;户籍证明(本省内可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关系证明;落集体户的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有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投靠亲友的,还需提供亲友的房屋产权证、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

  3.投资户口:

  在市区投资兴办企业1年以上,企业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或近2年纳税额累计达10万元以上且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原件(国、地税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企业申请报告;落户员工报告;落户员工户籍证明(省内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家属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关系证明;落户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年度与本年度);工资册(一年以上);投靠亲友的,提供产权证、产权人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

  4.纳税大户:

  市区范围内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按不同纳税金额给予一定的落户名额。

  (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原件(国、地税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企业申请报告;落户员工报告;落户员工户籍证明(省内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家属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关系证明;落户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年度与本年度);工资册(一年以上);投靠亲友的,提供产权证、产权人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

  5.百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迁入市区:

  市政府评选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户籍证明(省内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温州市优秀外来务工青年荣誉证书;单位同意其落集体户的证明。)

  6.人才引进户口迁入市区:

  外省、市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落实工作岗位。

  申请报告;户籍证明(省内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和复印件);已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市或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缴费档案);单位同意迁入集体户的证明;集体户以外落户的,还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同意落户证明、产权人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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