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人才户口迁入申请办理

时间:2018-01-21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申请条件:

  1、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工作人员;

  2、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4、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取得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的中国公民;

  6、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特殊专长的人员,不受学历、住房和居住年限的限制,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与未婚子女在市区落户。

  申请人须符合以上其中一条

  申请材料:

  1、人才证明材料(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者的证明、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特殊专长的证明文件等,以上任一项)的扫描图片或照片

  2、拟迁入地的居住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银行按揭或抵押的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合同章与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等)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4、拟迁入地房屋产权所有者及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必要时)→核准→作出许可决定→窗口送达(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受理地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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