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2、人户一致
3、在市区纳税到相应额度的业主及直系亲属可在市区落户
申请材料:
1、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2、拟迁入地居住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银行按揭或抵押的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合同章与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等)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4、拟迁入地房屋产权所有者及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5、申请迁移人是纳税者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由能够证明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证明)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必要时)→核准→作出许可决定→窗口送达(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受理地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