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绍兴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申请
申请条件:
1、按经常居住地登记
2、人户一致
3、整户迁移
4、购买商品房达到规定标准
申请材料:
1、拟迁入地《房屋所有权证》(银行按揭或抵押的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合同章与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
2、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3、随迁人员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由能够证明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迁移人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必要时)→核准→作出许可决定→窗口送达(办理)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受理地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篇二:国外生中国籍新生儿户口申报
申请条件
1、出国人员在国外所生具有中国国籍、未满5周岁的子女;
2、可随父或随母申报。
申请材料
1、新生儿出生证,并提供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2、新生儿回国使用的护照或旅行证
3、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护照、身份证
4、孩子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
办理流程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无办理时限
受理地址:户籍在绍兴市区其余各镇的居民,到各自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户籍在绍兴市区塔山派出所、蕺山派出所、北海派出所、府山派出所、稽山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六个派出所内的居民,前往越城区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三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