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刻章介绍信

时间:2020-12-08 14:39:56 介绍信 我要投稿

单位刻章介绍信范文5篇

  小编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五篇关于单位刻章介绍信范文,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借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单位刻章介绍信范文5篇

  篇一:

  管理制度:

  二枚印章必须由分处分专人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法人章由会计保管,印鉴及相关票据由出纳保管,出纳付出结算票据,必须由会计审核后加盖法人章。

  上班时间,印鉴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必须放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摆放。

  印鉴外借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

  印鉴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刻制。

  财务专用章(圆形)

  用途:作为同往来单位对帐及其他与财务事项相关的证明,适用于独立核算子公司

  管理制度:必须由专人保管,对于各类对帐结果和财务证明必须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审核后才能加盖。

  银行帐号章

  定义:开户名称和开户银行的身份标识

  用途:用于与开户银行进行结算往来,加盖于付款结算票据(同上)及现金收款解款单、票据收款进帐单,

  使用规范:印章颜色根据不同票据、票据和银行要求而宜,但收款结算票据背面的“收款人”栏中必须同印鉴一样,使用大红色。对于多个开户银行的,必须正确加盖帐号章,不可串号。

  管理制度:

  帐号章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一般为出纳),防止发生遗失现象。

  借用帐号章必须及时归还。

  委托收款章

  定义:委托开户银行向付款人进行收款的证明。

  用途:向开户银行解入收款的结算票据时,必须在结算票据背面的“收款人”栏加盖“委托收款”,否则会造成退票

  使用规范:使用大红色印油。

  管理制度:一般由出纳保管,防止发生遗失现象。

  现金付讫章

  用途:出纳报销付出现金后必须在自填报销凭证和原始发票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管理制度:由出纳保管,防止发生遗失现象。

  现金收讫章、支票收讫章

  用途:出纳或收银收到现金或支票时在相关收款单据(收据、发票等)上加盖,作为收款证明。

   篇二:

  目的: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

  篇三:

  第十二条 印章的用印:

  印章应当盖在文件正面;

  印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中部,并能骑年盖月;

  盖印文件必要时应当盖骑缝印;

  空白页上不得用印。特殊情况下,需在空白的介绍信、信签上用印的,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印章保管人编号存档后方可用印。

  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证明公司主体资格及权利的复印件上用印时,应当同时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用途,有效期,再复印无效”等字样的印章。

  第十三条 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当填写《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印章外借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对于因工作需长期外借公章的,公章借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用印登记制度,登记好用印内容。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人应当做好以下档案保管工作:

  将印有公司文号的用印文件留存贰份,并及时做好电子文档的保存。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印章使用登记台帐应当记录每个印章的起印、废止、每次使用的具体情况。

  妥善保管《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印章管理登记薄》、《四川宏华石 油设备有限公司印章外借使用单》。

  第十五条 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填写介绍信登记薄,一般事宜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重要事宜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及更换印章,未经批准、未经公司办公室负责刻制及更换的印章,不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印章的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应当按本制度要求规范使用印章。对未能严格、规范使用印章以及滥用、误用印章的,由印章管理人及保管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在办公自动化系统、PDM、ERP等管理信息系统中引入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与用户名一一对应,并设置使用密码。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仅作为公司内部流程运转 和审批程序的辨识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外不得使用。

  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负责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