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和退休证介绍信的格式

时间:2022-10-11 10:26:51 介绍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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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和退休证介绍信的格式

  大家知道办理居住证和退休证介绍信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吗?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办理居住证和退休证介绍信的格式,欢迎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居住证和退休证介绍信的格式

  篇一:办理居住证介绍信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目前凡流入我区的流动人口均需陆续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民证》,流动人口在办理《居民证》时,需持所在村(居)开具的流动人口介绍信,现将此项工作对各村(居)通告如下:

  1、不得已任何理由拒开介绍信,不得借开具介绍信为由搭车收费。

  2、开具介绍信时,各村(居)应见有效证件同时进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2012年5月7日

  篇二:

  一、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信息变更相应材料(见注意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请咨询受理点)

  4、随员子女续办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续签流程:申请人可以在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续办申请,单位人事专员向受理点申报: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

  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

  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111111),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前往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指定地点领取新版居住证)

  8、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篇三:

  一、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遇节假日提前)的双号日,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办理。

  二、退休条件:

  1、正常退休: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符合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年限,男性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性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

  3、病退休:经市级相关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办理退休介绍信

  区外转入人员:凡曾经在我市主城九区以外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持原参保地区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四、办理退休介绍信

  提供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户口;3、人事档案;4、登记照片一张; 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6、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7、个人缴费凭证,如邮局代扣存折;8、由本人填写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五、办理程序:

  1、到区社保服务中心(地点:渝中区观音岩中山一路218号)负三楼我局办事大厅基金审核科前取号机前排队领预约号,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局负三楼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上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负三楼我局个人缴费窗口(49号或50号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交通银行七星岗支行(地址:中山一路85号)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负三楼区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的时间以通知的为准)。

  温馨提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若自愿放弃当月缴费的需本人申请并签字确认后,当月就能计算其基本养老金,次月就能领取基本养老金;若当月要接续缴费的,应在次月3日前在邮局养老保险代扣存折上足额存款,次月8日到账回盘后(每年1月份除外,每年1月份的扣款时间为8日,回盘时间为11日),才能计算其基本养老金,所以当月要接续缴费的,要在办理完退休审批手续后的第二个月,才能领到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应支付时间补发。

  (2)支付基本养老金时间: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支付待遇时间为准。

  篇四:办理退休介绍信

  1、《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112号)

  2、《关于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6〕122号)

  3、《关于统一规范全省退休证印制发放的通知》(闽退管〔2006〕3号)

  办理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申报材料

  “退休证打印样本”(按照退休证格式的尺寸设计)

  办事流程

  1、省直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老干)处出具介绍信,写明领取人姓名、领取退休证的数量,到省退管办领取。

  2、市县(区)单位:由市、县(区)级人事退管部门出具介绍信,写明购买单位名称、购买代办人姓名、购买退休证的数量,到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发行组购买;市、县(区)退休干部所在单位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到当地人事退管部门领取。

  数量限制无限制

  办理期限

  报送省政府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及依据

  退休证的制作实行由省人事厅招标、按照国家人事部标准(有双防伪标志)统一制作。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制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退职证)及(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7〕112号)文件规定,省直单位免费发放;各市、县(区)均由省退管办统一代印代售退休证,每本按人民币0.9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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