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时间:2020-10-22 16:40:11 其他范文 我要投稿

县城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隆安县防洪应急预案

县城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一、编写依据

  为应对百色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后出现非正常情况而造成的影响,做好我县沿江乡镇的防洪抢险工作,保障沿江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洪抢险预案。

  二、编写目标

  为做到有准备地防御洪涝灾害,提高抗洪救灾行动效率,提高灾害紧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编写原则

  本预案遵循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确保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编写原则。

  四、基本情况

  (一)辖区内社会经济状况

  右江流经我县雁江、城厢、乔建、那桐、丁当5个乡镇,其中雁江、城厢(隆安县城)、那桐三个镇的政府所在地均位于右江河畔。这5个乡镇沿江村屯人口约11.79万人,耕地面积10.5万亩;重要的设施有:驮玉电站、下颜水文站、金鸡滩水利枢纽工程(在建)、头塘电站、涞派电站(在建)以及电灌站共127台/3500千瓦。

  (二)河流概况

  我县境内主要河流是右江下游的一段,它自平果县城对岸流入隆安境内后,以西北至东南方向流经县城,而后斜贯我县中部,流入南宁市郊,在南宁市郊与左江汇合后注入郁江。右江在隆安境内共有17条河溪,较大的有武鸣河、驮玉河、龙翔河(由渌水江、罗兴江两大干流汇合而成)。右江在隆安境内全长102.68公里,流经雁江、城厢、乔建、那桐、丁当5个乡镇。

  (三)洪水成因及洪水特性

  我县右江沿岸的洪水主要是由锋面雨、西南低涡、切变线以及热带气旋(台风)等类型天气系统所产生的暴雨形成。每年7--9月份往往受东南热带气旋(台风)的边缘或直接影响,使右江流域普降暴雨或特大暴雨而造成洪水。根据下颜水文站资料统计,右江河段年最高水位从6月份开始出现,但多数出现在7—9月份。据水文部门预测,今年右江隆安河段(下颜水文站),最高水位出现于7月下旬至8月下旬,相应最高水位为87.6米。到目前为止,我县境内的所有沿江乡镇均没有设防,仅靠河床两岸高度抵御洪水,防洪能力仅接近1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相应的水位为91.1米(下颜水文站),若百色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出现非正常情况泄洪放水时,我县位于其下游,水位将有所上升,若超过警戒水位后将造成洪灾。

  (四)洪水量级划分

  下颜水文站根据隆安河段的特性,将水位级划分为:防洪警戒水位是85.9米。当水位在85.9米以内为安全水位;当水位高于85.9米,低于91.1米时,为标准内洪水;当水位高于91.1米时,为超标准洪水。

  五、洪水防御措施

  (一)标准内洪水防御措施

  1、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领导机构

  当右江下颜水文站水位涨至90.1米时,雁江镇沿岸的雁江街、福颜村、红良村、东义村开始受淹;当右江下颜水文站水位涨至91.1米时,县城相应水位为89.7米时,县城隆南大道开始被淹,那桐镇相应水位为83.24米(估计)时,隆安县二中码头开始被淹,丁当镇白马村相应水位为80.21米(估计)时,白马村低洼村屯受淹。

  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防洪抢险实行首长负责制原则,成立隆安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县四家班子分管或联系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直有关单位组成,统一指挥辖区范围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隆安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领导机构具体如下:

  指 挥 长: 唐波文  县 长

  副指挥长: 谭永胜  县委副书记

  陆志广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甘强忠  县政府副县长

  陆玉金  县政协副主席

  陈国任  县人武部部长

  成 员: 潘 利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陆德尚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生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甘锦龙  县水利局局长

  李道子  县财政局局长

  李修立  县公安局局长

  黎明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卢东洪  县经贸局局长

  陆可民  县交通局局长

  黄和标  县农业局局长

  李世安  县民政局局长

  卢昌武  县卫生局局长

  黄文富  县广电局局长

  黄保民  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隆德武  县粮食局副局长

  范才赞  武警隆安中队队长

  黄 斌  县物资公司经理

  陆 宝  城厢镇镇长

  抗洪抢险指挥部设有八个工作职能组。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综合组

  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相关人员、气象局、水利局、水文站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做好有关文件、材料的转发等工作;负责掌握天气、雨情、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提出抗洪抢险意见,供领导决策。

  (2)查灾核灾报灾工作组

  组长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民政局、农业局、水利局。负责做好查灾、核灾、报灾工作,及时向县党政领导提供准确灾情数据,并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灾情。

  (3)紧急转移安置工作组

  组长由县武装部部长担任;成员单位:县武装部、民政局、公安、交通、水利、计划、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主要职责是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确保灾民人身安全,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4)救灾救济工作组

  组长由县民政局一名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县、乡(镇)民政、农业、粮食部门 。主要协助领导研制救灾方案,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救灾工作。

  (5)卫生防疫工作组

  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卫生、防疫、医药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小分队奔赴灾区,协助当地卫生院深入安置点巡回检查,及时搞好疫病防治工作。

  (6)车辆调度工作组

  组长由县交通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交通、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移安置人员所需车辆、船只的.保障,安全转移灾民。

  (7)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武装部、民政局、经贸局、粮食局。负责抢险工作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8)新闻发布组

  组长由县广电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宣传部、广电局等新闻宣传单位。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的宣传报导工作,及时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水文预报、汛情公告等。

  根据防汛抢险有关规定,进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行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职,如水文、气象、电力等要做好本职工作,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雨情、水情的有关汛情,气象部门负责异常天气监测预报,电力部门负责做好供电工作,抢修线路及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做好防汛抢险紧急用电保障工作。

  2、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工作职责

  隆安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在指挥长统一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到有备无患;

  二是责成电信、交通等部门做好有关设施的汛前检修工作,确保汛期通讯、交通顺畅无阻;

  三是当右江水位(下颜水文站)达85.9米时,指挥部视具体情况随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各项防汛抗洪事宜,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各职能机构组成成员必须上岗到位,按规定的防汛岗位责任制做好各自的工作。当右江水位(下颜水文站)超过警戒水位时,宣布抗洪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根据雨情、水情、险情、水位和上游水文站预报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可能被淹地段的人员、物资、财产的疏散转移,并进行抗洪救灾工作,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涝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是组织人员、物资、财产转移疏散工作

  据历史洪水调查及实测水文资料记载,右江隆安河段从1702年到2001年的300年间发生大洪水9场,平均约30年就发生一场,就近代而言,我县右江沿岸经历了三次较大洪水危害,第一次是1915年大洪水,第二次是1968年大洪水,第三次是2001年的大洪水,这三次大洪水各乡镇的洪水位见下表。

  下颜站—重要乡镇历年水位登记表

洪水发生日期

下颜 水位(m)

雁江 水位(m)

县城 水位(m)

小林村水位(m)

那桐 水位(m)

宁江村水位(m)

白马村水位(m)

1915

95.33

95.30

93.93

90.30

85.74

84.86

83.69

1968.8

92.59

92.51

91.20

87.76

84.12

83.39

81.31

2001.7

94.04

93.85

92.70

88.71

85.31

84.37

82.04

  根据下颜水文站洪水频率分析成果及以上表格有关资料记载,右江隆安河段发生最大的洪水为1915年,属50年一遇洪水标准。根据我县右江河段的运行状况,本次编制的预案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编制,其相应的水位为94.80米 (下颜水文站),县城相应水位为93.40米。

  若右江隆安河段遭遇50年一遇洪水标准时,下颜水文站相应水位达94.80米,县城水位为93.40米时,隆安县县城起淹高程为84.50—93.40米的地势较低处将受淹。隆安县县城易淹主要单位所在地的起淹高程分布如下:

  1、84.50--85.00米

  隆安县航道段办公室下面的加工房

  2、88.50—89.00米

  县航运公司宿舍区最低点、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3、89.00—89.50米

  县劳动服务公司宿舍、黎明学校最低点

  4、89.50—90.00米

  环卫站、龙城宾馆、隆安县烟草公司、隆安县广播电视局、县地质矿产局、县汽车站、隆安港航监督所、县第二小学、地方交通稽征所、右江中学、县计划生育局、县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中医院门诊部、卫生局、中国农业银行营业部等单位。

  5、90.00—90.50米

  县经贸局、中医院门生活区、人民政府招待所。

  6、90.50—91.00米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隆安分公司、城厢派出所、县财政所、县防疫站生活区、地方税务局、县政府新大楼、隆安县稽征所、农业局种子公司、恒源综合市场;

  7、91.00—91.50米

  交通警察大队、县农村信用联社、隆安县妇幼保健院最低、县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隆安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最低点、县玻璃厂门口、农机局最低点、中国人民银行隆安县支行、县林业局最低点、南宁公路管理局隆安公路局、隆安中学足球场;

  8、91.50—92.00米

  隆安县司法局、东方红宾馆、蝶城中学、人武部后门最低点;

  9、92.00-92.50米

  武装部宿舍区、柳铁百色供电段隆安配电所、电力大厦、隆安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大门、隆安县岜发医院、县新华书店宿舍区、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国家税务局城厢分局

  10、92.50—93.00米

  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广西广播电视隆安微波台、隆安县农业局、隆安县妇幼保健院门口、隆安县人民法院、隆安县国家税务局;

  11、93.00—93.50

  县房地产管理所、县国土资源局宿舍、县丝线厂、粮食局仓库、隆安县第一小学、县电业公司生活区门口、地税生活区、城厢镇政府、县水利局仓库、隆安航道段、隆安邮政局。

  县城起淹高程94.00米以上的为城内街(县幼儿园等)、民安街(水利局等)、城西路(县防疫站—政府宿舍区)。县城人员、物资、财产转移疏散的位置方向是:城东开发区、隆南大道、城南等地势较低处往城西路、城内街等地势较高处转移。

  由于各乡镇的起淹高程尚未测量,各乡镇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预报,依据以下下颜水文站洪峰水位与沿河各乡镇洪峰水位的关系推断本乡镇相应的水位,具体水位关系如下:

  下颜水文站--雁江镇水位关系:Z雁江= 1.0108Z下颜-1.1195(m)

  下颜水文站--隆安县城水位关系:Z隆安县城= 0.9953Z下颜-0.9358(m)

  下颜水文站—小林村水位关系:Z小林= 0.9037Z下颜+4.0050(m)

  下颜水文站—那桐镇水位关系:Z那桐= 0.6272Z下颜+26.106(m)

  下颜水文站—宁江村水位关系:Z宁江= 0.6676Z下颜+21.431(m)

  下颜水文站—白马村水位关系:Z白马= 0.7618Z下颜+10.813(m)

  各乡镇根据以上水位关系表来预测本乡镇相应水位,及时判断本辖区内河流洪水发生可能淹没的范围、人数,并做好转移人员安置计划,为防洪工作取得更大的主动权。

  根据抢险救灾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受灾乡镇要成立本乡镇的抢险救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

  当右江下颜水文站水位涨至91.1米时,为超标准洪水。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时,由县长发布命令,宣布我县右江沿岸乡镇进入紧急状态。

  此时的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及抢险方案与标准内洪水防洪预案相同。

  六、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一方面由县财政局及时划拨一定的救灾款,购置应急救灾物品,如手电筒、搭盖临时棚所需油毛毡等;另一方面采取先调用后结账的办法。

  七、启动本救灾应急预案

  当灾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一)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

  1、灾情发生后立即将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并根据灾情发展形势,对是否请求县政府对救助工作支援做出决定。

  2、迅速调集当地机关人员、民工赶赴灾区,抢险、转移安置被洪水围困的灾民和财产。

  3、组织力量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准确地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灾情。

  (二)县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将灾情报告南宁市政府。

  2、迅速调集当地武警部队和民兵支援灾区救助,帮助和指导灾区救助工作。

  3、及时调运食品、衣被、帐蓬、油毛毡等救灾物资,解决灾民的吃、住、穿问题。

  4、汇总各乡镇的灾情,做出是否请求南宁市政府对救助工作支援的决定。

  本预案在县政府救灾工作组织机构统一领导下实施。

  注:文中有关高程均属黄海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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