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限号2016新年

时间:2017-12-19 编辑:楚杰‍

  西安限号关注的人越来越多了,由于是第一次限行,操作时难免会有不合理之处,交警也可能会酌情处罚,以下是一篇关于新年西安限号,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11月4日在西安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11月8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以此类推。

  限行规则: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二、11月4日起在西安市三环路(含三环路)内禁止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通行。

  三、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另行公告。

  【延伸阅读】

  焦点1

  为何限行令发布如此“紧急”?

  治污减霾办称2日发布预警;交管部门表示3日晚收到通知

  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市气象台11月3日6时10分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而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日发布的《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色)的通知》(简称《预警通知》)中提到,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预警通知》是由环保局、气象局等多部门联合商定,然后由治污减霾办统一下发到执行部门。“我们的通知是2日夜间下发,当晚就下发到各部门。”

  对此,交通管理宣传科负责人回应称,通知是由政府部门下发,但局里接到通知时已经是3日晚8点左右,随后工作人员就拟定通知内容进行公布,“我们通过官网、微博和微信等网络途径公布,也跟媒体进行沟通。”

  为何收到通知较晚?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下发后,肯定会经过不少程序。我们作为执行单位,接到通知后就尽快公布了。”

  对于“提前一日”的说法,其解释称,“一日也并没有说是多少小时,我们已经赶在4日前公布了,市民没看到也实在没有办法。”

  焦点2

  限行前2小时发布通知是否合理?

  专家表示应提前一日公布;律师称交管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色)的通知》要求,限行20%以上机动车,据上述宣传科负责人介绍,西安当地有超过250万名车主,以此计算,4日当天被限行的车辆约50万辆。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限行通知确为该局公布,除官网外,官微和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今日限行已经开始,执勤人员也已开展查处工作。”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颖廉看来,此类应急举措提前一日公布是合理要求,但是如果政策实施与公布之间仅有2小时,就不甚合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国家并没有法律层面上的规定,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其权限范围内规定,发布限行措施应该提前一日进行公布。

  王优银表示,此次西安限行令公布时间紧凑,且在网上进行公布,违反了行政法的诚实守信等一些基本原则。如果治污减霾工作组办公室2日晚就下发通知,而当地交管局一天后才公布实施,涉嫌行政不作为。

  焦点3

  对违规上路车主处罚是否合适?

  交管部门称可能会酌情处罚;专家认为应给“过渡期”

  西安市交通管理局宣传科负责人表示,污染天气限行的目的是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因此当天查处的违规上路的车主将会按照规定处以200元罚款甚至扣3分。“由于是第一次限行,操作时难免会有不合理之处,交警也可能会酌情处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法律制定出来就要遵守,西安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罚款,合法但不合理。”王优银认为,政策执行应该注重人性化,交管部门在碰到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可以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罚款。

  对此,胡颖廉称,政府部门在面临特殊情况时,要采用非常规的办理程序,对相关部门充分授权。“就拿这次限行来说,应该给市民一定的过渡期,政策执行时也要体现柔性和人性化。”他表示,夜间公布限行令,很多市民仍处不知情状态,如果违规也非主观恶意,依照惯例对其进行罚款扣分的行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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