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理财监管新规解读

时间:2020-10-24 12:10:20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最新银行理财监管新规解读

  银行理财监管新规马上就要出台啦,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意见稿透露五大要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银行理财监管新规解读

  最新意见稿透露五大要点

  7月27日,某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不过,目前征求意见稿尚处于讨论阶段,并未最终确定,有传闻称正式版本预计10月份左右对外公布。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此次《征求意见稿》较前一稿(2014年)呈现出较大的变化,对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出现了几个新提法:

  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

  禁止发行分级产品;

  银行理财业务进行限制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

  证券时报网称,不少业内人士分析,今年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困境凸显,负债端成本难以快速下降,资产端投资收益却难以提高;在此背景下,如果监管新规又在准入门槛、业务类型、投向方面给出更严格的监管,势必会降低银行理财业务规模以及银行的价差收益。但对监管层来说,虽然此份流出的文件并非最终定稿,但透露出了金融降杠杆行动升级、防范交叉风险的监管思路。

  政策反映金融机构间信用风险防范或是重点,严格按本次报道实行有难度,对流动性冲击较大,政策实际出台大概率很大程度上好于目前的信息,执行落地时预计业务影响有限。

  分类管理: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和综合类1

  《征求意见稿》实行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可以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

  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

  综合类理财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商业银行首次开展理财业务的,应当从事基础类理财业务。商业银行开展基础类理财业务超过3年,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综合类理财业务条件的,可以开展综合类理财业务,并应当在业务开办前20日向银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预计资本金规模和管理规范是主要标准,大行、股份行占理财市场绝大部分,预计资本金门槛不会太高。如果监管对小型城商行和农商行限制部分理财业务,也会有过度期,对资金链可能产生一定压力,但影响不会太大。

  权益投资占比有限无需担忧,预计设限不会限制发展。银行资管权益类占总量比例不高,5%-10%已经是很高的比例。参考以往对理财中非标投资限制时,各行非标并未受到严重打击只是增速受到影响,部分银行反而增速加快。从最新发布企业投融资改革意见中涉及投联贷和债转股看,管理层对银行介入股权投资大方向是支持的,预计限制不会影响权益投资在资管业务中发展。

  禁止发行分级产品2

  《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禁止发行分级产品。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前款所称分级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份额,不同等级份额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约定、按照优先与劣后份额安排进行收益分配的理财产品。

  彻底禁止银行分级产品发行是有创新倒退的嫌疑,彻底禁止可能性小。反映监管层现阶段对风险低容忍。

  限制性投资:不得投资各类资产收益权3

  《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了限制性投资的安排。

  其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面向非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及其受(收)益权,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仅面向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除外。

  “非标”投资拟不得对接资管计划,只能对接信托,不允许多层嵌套。全面落实可能性低,或有过度期及进一步细则。2016Q1整个资产管理行业42万亿,其中券商资管业务规模14万亿,基金子公司14万亿,如果一半与银行理财相关,这个体量忽然叫停对流动性压力更大。

  多层嵌套产品比较常见,情况类似,存量彻底叫停可能性极低,增量严格限制可能性较大,存量打压可能性较小。另外银行的多层嵌套怎样识别和监管在实际操作上有难度的。

  证券时报网则表示,这一条的影响可能对银行来说并不大,但对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机构的冲击则颇为强烈,意味着将失去一大笔业务收入。北京一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公司管理的资管计划规模上千亿,赚钱的资产基本全是非标。“虽然我们也和银行理财合作,做投资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但基本就赚万分之五的通道费;但如果是非标资产,管理费就可以达到千分之二”。

  不过,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非标资产不能对接资管计划”这一条的最终能否落地执行仍存疑。北京一银行资管部人士表示,不论是信托计划,还是券商资管、基金资管都需要消耗公司净资本,按照目前信托行业的资本金规模,恐怕也很难承接所有的银行理财非标资产,因此即便这个政策落地,对存量的非标资产应该不在适用范围内,只可能对增量部分进行限制。此外,如果银行理财的非标资产采取先对接信托,再对接资管计划的多层嵌套模式,也可规避这一政策要求,这就要看最终落地的征求意见稿中是否会对限制资管嵌套层级作出明确要求。

  银行理财计提风险准备金4

  《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规定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划转、使用和支付等政策和程序,经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后,将相关管理制度报告银监会。

  关于计提标准,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如下计提比例,按季从净利润中计提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

  (一)除结构性理财产品外的预期收益率型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 50%计提;

  (二)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按其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低于理财产品余额1%的,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

  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商业银行违法违规、违反理财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理财产品财产或者理财产品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理财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40%5

  在新产品准入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的内部审批政策和程序,在发行新产品之前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由负责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财务会计管理等职能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获得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部门的批准。

  此外,《征求意见稿》旨在控制杠杆作出了要求,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40%。

【最新银行理财监管新规解读】相关文章:

银行理财监管新规201609-02

淘宝联盟新规「最新」08-14

英国留学银行开户新规简介09-08

2016银行账户新规主要内容08-27

银行mpa是什么意思-银行监管体系MPA解读201710-30

2017广州住房公积金简化租房提取手续【新规解读】08-04

最新理财银行储蓄知识大全11-02

社保新规解析12-19

最新私募基金理财法律条款解读11-06

淘宝开店认证新规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