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市积分入学报名

时间:2020-12-12 17:03:28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2017年广州市黄埔市积分入学报名

  黄埔区黄埔市积分入学报名

  申请条件

  凡持有在我市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符合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以及随迁子女学籍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本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说明:

  黄埔区的积分入口尚未公布,请大家耐心等待,先准备好资料!

  申请条件(2017年)

  (一)统筹安排学位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黄埔区教育局以本区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方法及时间安排参阅《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相关条文)

  2.在本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所规定的流程申请,享受第一批分配学位。来穗人员在我区申报有效居住登记,且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可作为“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

  3.其他符合本区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另行发文)。

  (二)积分制入学的条件。

  对不符合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制入学的方式由黄埔区教育局会同区来穗局统筹安排本区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第二批分配学位。

  凡持有在我市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符合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以及随迁子女学籍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本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文中的“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稳定职业”指有有效的.就业登记记录或工商注册;“稳定住所”指在自购房或合法自建房、合法出租屋或企业员工宿舍居住;“随迁子女学籍”指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学籍。来穗人员为积分申请人,积分只计算符合条件的积分申请人一方。

  申请流程

  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包括资料初审、网上申请、积分审核复核、公示积分排序、公布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学位分配、录取入学等环节。各环节时间节点以区来穗局、区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一)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凭所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证、居住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单位、随迁子女学校(限小升初随迁子女)其中之一所在街镇积分制入学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注册号及密码。

  (二)符合积分申请条件、拟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可以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以再修改。

  (三)网上报名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各街镇根据各自职责,依托“积分入学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积分入学系统”将依照《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指标及分值》自动进行积分计算。如果职能部门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疑问或异议需要核实,则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供核查。

  (四)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登录“积分入学系统”个人账号查看积分审核结果,如对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街镇积分制入学服务窗口申请复核。复核认定后由黄埔区来穗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积分进行汇总认定排序,并在“黄埔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中小学”栏目上进行公示。

  (五)积分公示结束后,由黄埔区来穗局将经公示确认的来穗人员积分情况送黄埔区教育局,黄埔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情况,在确保完成本区户籍生和统筹生的招生任务前提下,梳理汇总可提供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信息,并在“黄埔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中小学”栏目上公布“积分入学”学位计划。

  (六)经公示确认的来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系统”根据“积分入学”学位计划,参考个人积分排序,根据居住地或就业地合理填报4个志愿学校。志愿填报截止后由黄埔区教育局根据学位计划进行学位分配。同一批次学位分配时若积分相同的,则依次按申请人的居住证、养老保险分值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学位分配,学位分配结果在“黄埔区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中小学”栏目上予以公布。

  (七)学位分配公布后,由黄埔区教育局协调、指导、督促各录取学校,向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派发《入学通知书》。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统筹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被安排到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须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纳学费时即按补助标准减免相应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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