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国家规定

时间:2020-12-14 19:01:47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四川产假国家规定2017

  四川产假放多少天?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四川产假国家规定2017,希望能帮到您!

  四川产假国家规定2017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NO:SC060167)已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结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根据最新条例规定,四川省女职工产假最短为158天。

  新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两种情况还可申请再生一个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2017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标准

  第三十四条 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附:相关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2日(第六次修正)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 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推行母乳喂养。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条件,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延伸阅读:

  产假工资到底是什么

  常有人问,产假工资是发基本工资还是包括绩效工资?

  其实都不是,产假工资是通俗意义上的一种说法,法律上称之为“生育津贴。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相当于正常领取工资。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之一,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还包括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怎么算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也就是五险一金的扣除基础,指的是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按照你的工资和单位平均工资之间的高者发放生育津贴。

  举例说明:

  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1、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

  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

  注: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须满9个月;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后连续缴费须满12个月。

  2、申领生育津贴的材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各省市对报销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以当地计生办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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