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产假国家规定

时间:2020-12-14 19:02:26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辽宁产假国家规定2017

  新的一年,辽宁省又出台了什么新的产假规定?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辽宁产假国家规定2017,希望能帮到您!

  辽宁产假国家规定2017

  辽宁省条例明确指出:“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条款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时的相同待遇。”待辽宁省条例修正后,再按照文件执行日期执行。

  据了解,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这意味着再生育办法授权给了地方人大。

  同时,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辽宁省2014年修改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其中,第一个条件即为“一方为独生子女”。

  《计生法》修改后,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限制去除了,辽宁省虽还未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在生育二孩上,按照国家规定,沈阳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出生的符合国家政策的二孩均在合法范围内。

  同时,辽宁省已经开始计划修正《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出台全面二孩政策的有关实施办法,沈阳市将依此执行。

  相关知识延伸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

  故辽宁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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