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国家规定湖南

时间:2020-12-18 10:49:23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产假国家规定2017湖南

  在2017年湖南的产假进行了新变动,那么变动后的湖南产假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YJBYS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国家规定2017湖南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女方产假调整为158天,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

  产假升至158天

  大部分单位依据地方法律休假

  根据《条例(修正案)》第二十一条,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加15天)外增加60天产假,男方均享受20天护理假。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和相关待遇。2017年1月1日至《条例(修正案)》正式施行前,符合《条例(修正案)》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也可以享受上述待遇。

  对因工作需要并经本人同意,不能休完增加的产假或护理假的,所在工作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货币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最新《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现在的产假有158天,相对以前多了2个月,这样人性化多了。”长沙的尹女士在建筑公司上班,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了,她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产假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女职工可以正常享受产假。

  来自大众传媒的单老师也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政策,学校的产假时间为158天,她准备生完孩子之后才开始休假,这样带孩子的时间就可以尽量长点,“我们只要有医院的证明,交给学校,就可以开始正式休产158天。”

  未按地方法规休产假

  可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反应

  来自张家界的熊女士是当地一家超市的收银员,现在怀孕有7个多月,已经从公司辞职了。“我们公司没有产假,要休产假就只能辞职,没办法,先把小孩生了再另外找工作吧。”对于单位的规定,熊女士很无奈。

  涟源的易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她告诉记者,自己以前是在一家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做登记工作,但单位说一休假就没人上班,所以就没有产假这一说,“总不能不生小孩吧,只能辞职。”易女士说自己还有不到一个月就生了,所以就干脆辞职了。

  “我们单位说了,只能按98天休假,超过一天都不行。”在长沙一家私企上班的刘女士也很苦恼,虽然已经看到很多媒体都报道了,产假调整到158天,但自己却只能休98天。

  记者把采访中遇到的类似情况反映给了湖南省卫计委,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确实遇到有些单位不按照新制定的产假政策准假,可以参考相关政策法规。

  记者在湖南省卫计委网站上看到,“《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已经在各大网站公布,不需要逐一向各个单位下发文件通知。《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湖南省地方性法规,从颁布之日起各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如有疑问,单位和个人可以上网查询,或拨打(0731)12356湖南阳光计生热线和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同时,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第六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条例(修正案)》没有溯及力

  已生产妇女不能补休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的通知,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规定,《条例(修正案)》没有溯及力。其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应当适用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

  《条例(修正案)》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地方条例出台前已生产的妇女不能补休。

  2017湖南产假新政策

  晚育假取消,产假增加60天

  新规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草案取消了原有的晚育产假规定,改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

  也就是说,草案通过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还是生二胎,享受的产假时间是一样的,都是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还可适当延长

  草案还规定,妻子生育时,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即陪产假)15天。

  女性产假如果延长过多可能会影响女性就业,因此可以考虑在男性护理假上拓展空间,现在拟安排的是15天,能否增到20天甚至更多,同时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单位给男性更多的护理假,这样有利于社会就业的均衡,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有利于女性就业。

  生育证或不用办了,登记就行

  按照原有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妊娠登记,村(居)委会将妊娠登记情况报告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生育证。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湖南拟对此规定作出调整,今后夫妻生育孩子或许不用办生育证了。根据修正案草案规定,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修正案草案提倡孕前或孕初3个月办理该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0多个省份已修改了人口与计生法规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2015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湖南落地,顺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政府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议案。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广东、浙江、广西、湖北、天津、安徽、山东、四川等10多个省份已经修改了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其他省也正在抓紧修改中。《条例(修正案)》在表决中获通过,湖南也成为修改了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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