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20-12-16 13:15:19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天津市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680元调整为1850元,每小时9.7元调整为10.6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6.8元调整为18.5元。本轮调整,将使各类新入职职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小时工、钟点工和灵活就业劳动者直接受益,同时带动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整体提高。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最低工资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要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包“食宿”,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以及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高温天气期间按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均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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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三月各地复工,按照惯例再次提升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刻到来。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京津沪未能实现年均13%的增速目标。

  根据三地近期公布的数字,上海、天津、北京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20元、1850元、1720元,相比2014年分别增长仅10.9%、10.2%、10.1%,未达到13%的平均增速。

  如果从2010年的`三地最低工资基数算起,京沪在2015年也未实现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年均增长13%的目标。

  同样困难的还有湖北、广西、湖南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全国总会人士测算认为,不少地区需要2015年最低工资上调25%才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随着今年各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现如此高的最低工资涨幅难度很大。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指出,各地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来确定今年的最低工资收入涨幅。“最低工资涨幅如果过大,企业会减少招工,这样对就业实际上影响更大,所以不能盲目照搬13%的涨幅目标。”

  此前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指出,十二五期间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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