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最低工资,政府企业要各尽其责

时间:2017-10-09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月29日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跃居首位;上海以2020元位列次席;广东以1895元排名第三。而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而这一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后便未做调整。(9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劳动者奉献了筚路蓝缕的青春,获取与劳动价值、生活需要相匹配的工资报酬天经地义。尽管给劳动者涨工资给用人单位带来压力,还可能造成通胀压力。但是,如果劳动者的工资入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与企业效益增速,长期跑不赢物价,显然不是好事情。多数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缓解“用工荒”,也有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达到还富于民的效果。不过,令人遗憾的是,部分省份超过两年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比如,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与劳动者的付出严重脱节。

  虽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者整体工资水平比以前确有提高。但是相当大数量的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跟不上经济增长的步伐。自来水、天然气涨价,景区涨价,以食品为龙头的日用品、生活用品涨价潮。在一片“涨”声中,通胀压力显现,工薪阶层普遍希望涨工资。涨工资除了有利于企业招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刺激消费以外,也有利于公众消除物价焦虑感,涨工资更是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因此,地方政府不仅要依法依规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要督促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五险一金”。当然,工资到底该如何涨,需要政府做出一揽子的制度安排,有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公平的劳资平台上协商与博弈。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政府的强大执行力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让劳动者工资与企业效益、经济发展同步,防止部分用人单位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说涨工资的好处被高管独享,普通劳动者“口惠实不至”。

  有消息说,酝酿已久的《工资条例》受到了企业抵制,理由是企业不景气,税费负担过重。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表示,如果不偷税漏税,九成企业可能倒闭。表面上看,这种观点有点言过其实,但是也道出了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特别是中小企业生存艰难的现实。

  中小企业生存艰难,大企业赚钱也不容易。联想集团总裁杨元庆曾在两会上叫屈,“联想电脑在国内没有办法卖得不贵,17%的增值税必须加进价格,但产品毛利率只有15%。”福耀玻璃创办人曹德旺也抱怨说:“与美国相比,中国的税负太高,我们赚一块钱,要缴一块一的税。”

  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实际行动帮扶企业。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与中小型企业,要让他们给员工涨工资,政府应体现责任担当。给企业减负也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原动力支撑,避免企业因涨工资承受太大的压力。笔者注意到,中央出台了一些减税措施。比如,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微型企业免征注册登记费等22项行政事业类收费。但是从企业发展现状来看,中小企业压力仍然很大,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还须继续加力。

  此外,政府还要给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破解部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避免部分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通过减税、融资等帮扶努力,帮助中小企业、困难企业提高竞争力与利润空间,有利于企业应对经济转型,也有利企业摆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加薪困扰,缓解“用工荒”。

  政府除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做工资“加法”以外,还要做“减法”,让民众享受公共服务少掏钱。比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公共事业投入,补齐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短板,提高公共服务与社会救助水平,也很重要。民众享受公共福利政策的实惠,少掏腰包,也是在间接涨工资。此外,政府还需继续加大惠农、扶农力度,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他们尽快致富,缩小城乡差距。

  总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与政府的共同责任。如果措施到位,各方尽力而为,可以创造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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