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的浅析

时间:2020-11-18 09:20:15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2015有关个税改革的浅析

  个税改革应跳出起征点之争看问题

  据报道,媒体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统筹考虑代表所提意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在今年全国两会上,30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工薪所得的起征点仍需提高。

  个税起征点自2011年9月1日上调至3500元后,距今已四年未作调整,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现有的个税扣除标准显得滞后,各方均在呼吁尽快提高起征点。而针对外界的呼吁,财政部多次表态要“研究提出个税改革方案”,却迟迟不见动静,令人感到困惑不解,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个税改革方案才能落地。

  本应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作用的个人所得税,如今却陷入尴尬境地,甚至于沦为边缘税种,并未发挥出预想中的效果。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透露,目前全国上缴个人所得税的人数只有2800万,占整个人口总数不到2%,收入在全国财政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只占6.3%,而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则是主要税种,纳税人群基数广泛,富人纳税收入占主要比例,“劫富济贫”的效果显著,与我国形成鲜明对比。

  由于我国个税采用分类征收的模式,很多高收入者并不依靠工薪所得,收入来源渠道较多,财产性、投资性收入占比大,避税路径也很多,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规避个税征管,降低实际缴税额度。而绝大多数普通人属于工薪阶层,收入透明,缺乏其它收入来源,又是被预先扣除掉个税,导致个税缴纳主体成为工薪阶层,个税也沦为“工薪税”。

  个税按人头来征管的办法简单易操作,方便税务机关,却不利于纳税人。工薪阶层家庭支出负担较重,个税缴纳比例过高,且有重复缴税之嫌。虽然个税免征额多次调高,工薪阶层的纳税人数比例有所下降,纳税额也减少了,但仍抵不过生活成本的快速上升,提高免征额的减税效应已经弱化了。正如财政部所言,个税改革不仅要提高起征点,更要完善征管制度,转向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性征收模式,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收比例,增加可支配收入,扩大中产阶层群体。

  显然,个税改革不能止步于提高起征点,要跳出这个争议陷阱,综合性考虑问题,将个税起征点与CPI挂钩,保持同步调整速率,以免起征点长期滞后。同时,更要督促加快实施综合性征收模式,以家庭为征收单位,考核全体成员的收入水平,并将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起,都覆盖进入超额累进机制中去,以解决富人逃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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